一. 验收要求
1. 外观检查
检查加工件的光洁度是否符合图纸的要求。
检查加工件是否有损坏、生锈、碰伤,螺纹形状和角度是否正确。
如发现上述问题,应做详细记录,以便检查。
2. 数量验收
严格对照图纸,以供货合同和加工凭证为依据,检查加工件的材质、规格和数量,并逐件验收。
做好数量验收记录,写明验收地点、时间、参加人员、型号、产品名称、应验数量和实际到货情况。
3. 质量验收
应严格按照总装配图的规定和程序要求进行装配。
在质量验收时应认真做好记录。如果工件出现质量问题,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外协单位。根据实际情况,决定是退货还是更换。
如有特殊要求,可找加工单位共同验收、组装,安装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。
二、验收程序
机械加工件收到后,由双方专职验收人员根据合同要求对照图纸对加工件的材质、规格、型号、数量进行验收。
验收期一般为1-2天。特殊情况视使用效果而定。如有质量问题,加工单位可以退货、索赔,加工单位承担经济损失。
一般加工合同不经生产科室签字,就由使用部门直接验收,填写验收报告。
对验收不合格的零件,验收人员必须在规定的验收期限内办理大修、退货手续。
特殊精密加工件的验收,由专职验收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共同验收,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单。验收不合格的零件要详细填写报告单,作为提高加工精度的条件,并确定今后选择外协加工零件厂家的方向。